郴州市辖县,位于湖南南部,紧邻广东省。战国时为楚临武邑。楚考烈王封临武君于此,因以名邑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,成箕状由西北向东南倾斜。武水、钟水流经境内。年均温16℃,年均降水量1575毫米。矿藏有煤、锡、钨、锌、铜、铁、锑、钼、铋、钽、铌、铍、萤石,被誉为“有色金属之乡”。香花石享有国宝之誉。1842、1803省道及临连公路纵横境内。工业有采矿、冶炼、水泥、农机制造、纺织、竹藤编织等。特产龙须草席、临武白蜡。纪念地有十八圭革命烈士墓、秀龙岩和贝溪起义纪念地。名胜古迹有龙洞,明建东林庵,秀龙岩。
临武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